网站申明 - 帮助中心
城市: 全国 内蒙古 湖南 北京 西藏 新疆 天津 河北 青海 山西 宁夏 湖北 云南 江苏 安徽 山东 上海 浙江 江西 四川 广东 河南 重庆 更多
您的当前位置: 主页 > 考试辅导 > 章节练习 > 正文

2020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大纲重点知识解析【工程计量】

二级建造师网   发布时间:2020-08-30

2020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大纲重点知识解析【工程计量】。

2020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大纲重点知识解析【工程计量】

  一、单价合同的计量(据实结算)

  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工程量确定。

  发包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计量核实时,应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派人参加计量,视为认可发包人的计量核实结果。发包人不按照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派人参加计量,计量核实结果无效。

  二、总价合同的计量(不是据实结算)

  采用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及其预算方式发包形成的总价合同,除按照工程变更规定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外,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热点推荐:

版权所有:二级建造师网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鄂ICP备20007563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