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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_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大纲重点知识

二级建造师网   发布时间:2020-08-15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一、从业人员权利:
  1.知情权和建议权
  2.获得劳动防护品权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3.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及拒绝违章指挥权;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不得因此降低工资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
  4.紧急避险权
  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不得因此降低其工资、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
  5.获得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的权利
  工伤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补偿受害者的损失,可以向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6.请求民事赔偿权
  二、从业人员义务:1.守法遵章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的义务;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3.事故隐患报告义务。
  【速记点评】该知识点较易得分,以理解为主。
  【经典例题】
  1.下列情形中,属于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是( )。
  A.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B.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C.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
  D.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作业人员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选项A、C、D是施工作业人员的权利,不是义务。
  2.施工作业人员享有的主要安全生产权利有( )。
  A.建议权
  B.检举权
  C.收益权
  D.获得工伤保险赔偿权
  E.紧急避险权
  【答案】ABD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作业人员应当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施工作业人员应当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1)知情权和建议权;(2)安全防护用品获得全;(3)批评、检举、控告及拒绝违章指挥权;(4)紧急避险权;(5)获得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权利;(6)请求民事赔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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