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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责任_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大纲重点知识

二级建造师网   发布时间:2020-08-15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2.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责令限期改正;整改不力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3.施工单位挪用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限期改正,处费用20%以上50%以下罚款。
  4.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它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成刑事处罚的,处2~20万元的罚款或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5.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1年;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质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6.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速记点评】该知识点考查频率较低,多看两遍有印象即可,不作为主要内容。
  【经典例题】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 )。
  A.2年内不得担任本施工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
  B.3年内不得担任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C.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D.终身不得担任任何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构成违法行为时,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自( )起算。
  A.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之日
  B.构成违法之日
  C.刑罚判决之日
  D.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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