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教材重点知识点试题分析【沟槽开挖与支护】
2020年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教材重点知识点试题分析【沟槽开挖与支护】。
2020年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教材重点知识点试题分析【沟槽开挖与支护】
(一)分层开挖及深度
(1)人工开挖沟槽的槽深超过3m时应分层开挖,每层的深度不超过2m。
(2)人工开挖多层沟槽的层间留台宽度:放坡开槽时不应小于0.8m,直槽时不应小于0. 5m,安装井点设备时不应小于1. 5m。
(3)采用机械挖槽时,沟槽分层的深度按机械性能确定。
(二)沟槽开挖规定
(1)槽底原状地基土不得扰动,机械开挖时槽底预留200~300mm土层,由人工开挖至设计高程,整平。
(2)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槽底局部扰动或受水浸泡时,宜采用天然级配砂砾石或石灰土回填;槽底扰动土层为湿陷性黄土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
(3)槽底土层为杂填土、腐蚀性土时,应全部挖除并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
(5)在沟槽边坡稳固后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沟槽的安全梯。
(三)支撑与支护
(2)撑板支撑应随挖土及时安装。
(3)在软土或其他不稳定土层中采用横排撑板支撑时,开始支撑的沟槽开挖深度不得超过1.0m;开挖与支撑交替进行,每次交替的深度宜为0.4~0.8m。
(5)拆除支撑前,应对沟槽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槽壁进行安全检查,并应制定拆除支撑的作业要求和安全措施。
(6)施工人员应由安全梯上下沟槽,不得攀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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