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大纲重点知识解析【沉井施工技术】
2020年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大纲重点知识解析【沉井施工技术】。
2020年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大纲重点知识解析【沉井施工技术】
一、沉井准备工作
(一)基坑准备
(1)地下水位应控制在沉井基坑底以下0.5m,基坑内的水应及时排除;采用沉井筑岛法制作时,岛面高程应比施工期最高水位高出0. 5m以上。
(2)基坑开挖应分层有序进行,保持平整和疏干状态。
(二)地基与垫层施工
(1)制作沉井的地基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地基承载力不能满足沉井制作阶段的荷载时,应按设计进行地基加固。
(2)刃脚的垫层采用砂垫层上铺垫木或素混凝土,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砂垫层分布在刃脚中心线的两侧范围,应考虑方便抽除垫木;砂垫层宜采用中粗砂,并应分层铺设、分层夯实 。
二、沉井预制
(一)混凝土应对称、均匀、水平连续分层浇筑,并应防止沉井偏斜。
(二)分节制作沉井
(1)设计无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等级75%后,方可拆除模板或浇筑后一节混凝土。
(2)混凝土施工缝处理应采用凹凸缝或设置钢板止水带,施工缝应凿毛并清理干净; 内外模板采用对拉螺栓固定时,其对拉螺栓的中间应设置防渗止水片;钢筋密集部位和预留孔底部应辅以人工振捣,保证结构密实。
(3)分节制作、分次下沉的沉井,前次下沉后进行后续接高施工。
后续各节的模板不应支撑于地面上,模板底部应距地面不小于1m。
三、下沉施工
(一)排水下沉
(1)下沉过程中应进行连续排水,保证沉井范围内地层水被疏干。
(2)挖土应分层、均匀、对称进行;对于有底梁或支撑梁的沉井,其相邻格仓高差不宜超过0.5m;开挖顺序应根据地质条件、下沉阶段、下沉情况综合运用和灵活掌握,严 禁超挖。
(3)用抓斗取土时,井内严禁站人,严禁在底梁以下任意穿越。
(二)不排水下沉
(1)沉井内水位应符合施工设计控制水位;下沉有困难时,应根据内外水位、井底开挖几何形状、下沉量及速率、地表沉降等监测资料综合分析调整井内外的水位差。
(2)机械设备的配备应满足沉井下沉以及水中开挖、出土等要求,运行正常;废弃土方、泥浆应专门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3)水中开挖、出土方式应根据井内水深、周围环境控制要求等因素选择。
(三)沉井下沉控制
(1)下沉应平稳、均衡、缓慢,发生偏斜应通过调整开挖顺序和方式随挖随纠、动中纠偏。
(2)沉井下沉监控测量
1)下沉时高程、轴线位移每班至少测量一次,每次下沉稳定后应进行高差和中心位 移量的计算;
2)终沉时,每小时测一次,严格控制超沉,沉井封底前自沉速率应小于10mm/8h;
3)如发生异常情况应加密量测;
4)大型沉井应进行结构变形和裂缝观测。
四、沉井封底
(一)干封底
(1)在井点降水条件下施工的沉井应继续降水,并稳定保持地下水位距坑底不小于0.5m;在沉井封底前应用大石块将刃脚下垫实。
(2)封底前应整理好坑底和清除浮泥,对超挖部分应回填砂石至规定高程。
(3)采用全断面封底时,混凝土垫层应一次性连续浇筑;因有底梁或支撑梁而分格封底时,应对称逐格浇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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