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申明 - 帮助中心
城市: 全国 内蒙古 湖南 北京 西藏 新疆 天津 河北 青海 山西 宁夏 湖北 云南 江苏 安徽 山东 上海 浙江 江西 四川 广东 河南 重庆 更多
您的当前位置: 主页 > 考试辅导 > 易考点 > 正文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大纲重点复习资料【申请撤销裁决】

二级建造师网   发布时间:2020-09-02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大纲重点复习资料:申请撤销裁决。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大纲重点复习资料:申请撤销裁决

  (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2、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二)仲裁裁决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后,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并未解决。依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协议的仲裁协议申报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版权所有:二级建造师网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鄂ICP备20007563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