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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建厅: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认定工作规程

二级建造师网   发布时间:2020-08-24

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认定、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认定工作规程

  一、主管单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事项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认定、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认定

  三、委托收件(办理)实现方式:

  1、网上预审:市级主管部门进行网上预审,窗口人员现场核验申请人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无异即可收件。

  2、承诺办理:省直部门制定容缺受理或承诺审批标准,市级主管部门指导窗口工作人员能够按要求完成收件工作。

  3、培训指导:省直部门监督评估,市级主管部门加强对市级窗口人员的培训指导,市级窗口人员规范、准确掌握收件工作标准。

  四、工作流程

  (一)职责划分

  省级主要负责拟定收件工作标准;初始注册事项接收市级流转材料进行实质审查作出审批决定;监督评估市级主管部门收件情况。

  市级主要负责按照省级制订的工作标准开展收件、审核、查验原件等工作;解答申请人在实体大厅现场咨询;延续、变更、增项、遗失补办、注销注册事项进行实质审查作出审批决定;办件信息录入政务服务平台;线下材料市级主管部门存档备查。

  (二)收件流程

  委托下放各市收件的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办理的,应按照一窗受理改革要求,将收件工作纳入综合窗口提供服务。

  1、办事指引。省直部门在政务服务平台设置明显标识提示服务对象到各市实体大厅申报事项;各市应在办事窗口公示省级事项的服务指南。

  2、咨询解答。市级窗口为服务对象现场申办省级事项提供咨询解答服务,市级对口部门、单位做好现场援助工作。

  3、审查收件。市级窗口人员依照省级制定的业务手册、办事指南,对照收件工作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验原件,对符合标准的予以收件登记,并出具收件通知书;对不符合标准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

  4、信息录入。该事项在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完成收件信息录入工作,并确保实现线上申请材料同步流转给市级主管部门、省直部门。

  5、材料流转。该事项在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完成收件信息录入工作,线下申请材料流转给市级主管部门,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

  五、收件工作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是否为必须提交的材料

原件

份数

复印件份数

纸质/电子

审查要点

 

1

 

申请表

 

 

1

 

 

纸质

填报内容真实、有效、无误。与其他附件材料内容一致

2

资格证书

 

1

纸质

是否真实有效,是否过期。

3

学历证明

 

1

纸质

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与申请表填写一致

4

身份证

 

1

纸质

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与申请表或其他证件一致

5

聘用劳动合同

 

1

纸质

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与申请表一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的相关内容、执业师本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6

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1

纸质

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与申请表一致

7

单位资质证书

 

1

纸质

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与申请表一致

8

注册证书

1

 

纸质

是否真实有效

9

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

 

1

纸质

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与申请表填写一致

10

解聘证明

 

1

纸质

是否真实有效、解聘时间是否与新劳动合同时间之前。

11

企业名称变更函

 

1

纸质

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与申请表一致。

12

劳动仲裁裁决书或司法判决书

 

1

纸质

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确认执业师和企业已不存在劳动关系。

 

  六、保障衔接措施

  1、系统支撑。在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暨继续系统中明确申报流程及所需材料。

  2、人员培训。 指导各市主管部门做好市级收件工作,建立工作联系,协助市级做好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审批工作;协调解决各市在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审批中遇到的问题。

  3.指导监督。制定委托收件事项监督评估办法,做好委托市级收件事项后续监督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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