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申明 - 帮助中心
城市: 全国 内蒙古 湖南 北京 西藏 新疆 天津 河北 青海 山西 宁夏 湖北 云南 江苏 安徽 山东 上海 浙江 江西 四川 广东 河南 重庆 更多
您的当前位置: 主页 > 考试辅导 > 知识点 > 正文

工伤保险的规定_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大纲重点知识

二级建造师网   发布时间:2020-08-15

  工伤保险的规定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工伤保险属于施工企业全体员工的强制性法定险。
  一、工伤保险基金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二、工伤认定
  (一)认定的情形
  1.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视同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虽符合以上情况,但有下列情形的,不视为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吸毒的;(3)自残或自杀的。
  (二)工伤认定申请
  1.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保险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之内,直接向社保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4.此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
  1~4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不能自理;
  5~6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不能自理;
  7~10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不能自理。
  【速记点评】本节内容较为容易理解,大部分内容可结合实际来记忆。
  【经典例题】
  1.下列情形中,不视为工伤的情形是( )。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B.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C.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D.工作期间因为工作问题跳楼自杀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伤保险的规定。不视为工伤的情况:(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吸毒的;(3)自残或自杀的。
  2.以下有关工伤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工伤认定只能由用人单位提出
  B.劳动能力障碍分为三个等级
  C.保险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3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
  D.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工会也可以提出对员工的工伤鉴定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伤认定。选项A,工伤认定可以由用人单位、职工及近亲属,或是工会提出;选项B,劳动能力障碍分为10个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选项C,保险部门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认定;选项D,当事人不服的必须向省级鉴定提出鉴定,且为最终结论,不能起诉。

热点推荐:

版权所有:二级建造师网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鄂ICP备20007563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