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大纲重点知识解析【质量验收合格的依据与退步验收规定】
2020年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大纲重点知识解析【质量验收合格的依据与退步验收规定】。
2020年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大纲重点知识解析【质量验收合格的依据与退步验收规定】
(一)质量验收合格的依据
1.检验批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一般项目中的实测(允许偏差)项目抽样检验的合格率应达到80%,且超差点的最大偏差值应在允许偏差值的1. 5倍范围内;
(3)主要工程材料的进场验收和复验合格,试块、试件检验合格;
(4)主要工程材料的质量保证资料以及相关试验检测资料齐全、正确;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
(1)分项工程所含的验收批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分项工程所含的验收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正确;有关质量保证资料和试验检测资料应齐全、正确。
3.分部(子分部)工程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地基基础处理、桩基基础检测、梁板混凝土强度、混凝土抗渗抗冻、预应力混凝土、回填压实等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4)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单位(子单位)工程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体结构试验检测、抽查结果以及使用功能试验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5)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二)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处理(退步验收)规定(节约的原则)
(1)经返工返修或经更换材料、构件、设备等的验收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验收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验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验收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文件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三)工程竣工报告
(1)由施工单位编制,在工程完工后提交建设单位。
(2)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验收合格基础上,申请竣工验收。
(3)工程竣工报告应含的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3)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结果;
4)符合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5)工程施工履行设计文件情况;
6)工程合同履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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