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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和索赔成立的条件_2020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章节易考点

二级建造师网   发布时间:2020-08-15

 

  【考频分析】★★★★
  1.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
  索赔证据应该具有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关联性、有效性。
  2.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
  承包商可以提起索赔的事件有: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
  (3)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4)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5)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6)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7)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8)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3.索赔成立的三个前提条件(同时具备)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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