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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诚信行为奖惩机制_2020年二建法规章节易考点

二级建造师网   发布时间:2020-08-15

  第三章 招标基本程序和禁止肢解发包、限制排斥投标人的规定考点
  (1)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 7 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 6 个月至 3 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 3 年。
  (2)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整改结果,对整改确有实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 3 个月。
  (3)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规定,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 6 个月。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 6个月的,公告期限从其决定。
  习题测试:
  关于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时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 6 个月
  B.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期限一般为 6 个月至 3 年
  C.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 1 年
  D.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公告期限为 3 个月
  【答案】B
  【解析】《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 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 6 个月至 3 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 3 年。《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规定,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 6 个月。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 6 个月的,公告期限从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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