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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2020年上海市二级建造师报名取消!19年单科成绩有效期可顺延至2021年

二级建造师网   发布时间:2020-08-15

根据《注意!2020年上海二级建造师考试暂停举行!》可知,上海市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暂停举行。2019年参加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成绩有效期顺延至2021年

年份 报名时间
2019年 2019年3月18日-27日
2018年 2018年3月23日-4月3日


  (一)本次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的《网上报名指南》。

  (二)网上报名和缴费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

  所有考生均需按要求完成注册和上传报名照片(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处理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报名时须正确输入报考信息,并及时完成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同时务必牢记注册用户名及登录密码。

  考生务必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其中,“考三科”级别仅限以往在本市未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选报,“加考专业”级别仅限以往在本市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选报。因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历年或当年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一个咨询点,此咨询点为提供考试报名咨询等服务的地点(非考试地点),咨询点选定后不得更改。

  (三)自2020年起在本市开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符合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自我承诺填报信息真实有效且符合报名条件,签署《报考承诺书》,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应责任。

  实行报名告知承诺制后,报考人员原则上不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试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将依据有关规定,通过共享数据比对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进行抽查和核验,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在抽查、核验、受理举报等过程中,考试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交。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按照考试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要求的时限和方式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经查实存在违反承诺、提交信息不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行为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作弊的,将依据报考须知、不实承诺相应责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向社会公布、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在国家和本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被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的报考人员,不适用报名告知承诺制,仍需按报名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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