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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二级建造师报名入口,报名网址,注意事项

二级建造师网   发布时间:2020-08-24

2020年二建考生注意啦!江苏人事考试网已发布二建考务通知。2020年江苏二建报名时间为:3月9日-3月18日考前抽查时间为:3月9日-3月18日。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时间安排和考区设置

5月30日 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31日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二、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试题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管理办法

(一)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二)原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并入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置级别名称为增报专业,请报考人员在选择专业时注意区分。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报《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的另一专业参加考试(即参加1个科目考试),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证明。

四、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增报专业。

(三)报考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他学历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四)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以更改专业并保留原档案号,《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在成绩有效期内成绩继续有效;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已合格的考生,成绩有效期内不得更改报考专业。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六)全省统一网报档案库包含2019年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五、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报名网址。网上报名日期为2020年3月9日-3月18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注意事项,仔细对照报考资格条件,签订网上《报考承诺书》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二)考前抽查。各考区对照报考条件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抽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前抽查比对结果于3月23日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发布。

(三)网上缴费暂缓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止到2020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上传补充材料。对考后审查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审查部门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三)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四)考后审查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

(五)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证书发放

报考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八、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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