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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_2020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考前强化知识点

二级建造师网   发布时间:2020-08-15

 

  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机构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
  (一)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显失公平的合同;
  3.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4.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提示1】合同在订立时就显失公平;合同内容在客观上利益严重失衡;受有过高利益的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利用对方的故意。
  【提示2】一类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而损害国家利益,作无效合同。另一类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但未损害国家利益,作为可撤销合同处理,体现了充分尊重被欺诈人、被胁迫人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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