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服务由依法成立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及社会组织培训机构等提供,需满足教学设施完备、师资管理规范等条件。学时在当年度有效,特殊原因可补学,参与援派工作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服务可视同完成学时。

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

继续教育机构需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并禁止从事不正当行为以确保教育质量。学时方面,执业药师取得的学时原则上不得结转至以后年度,但因伤、病、孕等特殊原因无法完成的,可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在下一年度内补学。执业药师在参与援藏、援疆、援青等援派工作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服务期间,可视同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二、执业药师证书的价值

执业药师证书是参与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该证书的人员,符合职称评审条件者,视为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这不仅提高了工作待遇,还增加了晋升空间。在工作中,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通常享有更高的工资,且在职位晋升方面也会被优先考虑。

三、执业药师考试科目

中药考试科目

中药一:涵盖历代本草代表作、中药性能和功效、中药配伍和方剂等内容。

中药二:包括解表药的性能功效、分类及性能特点等。

中药综:涉及中药药学服务目标与价值、模式与内容等。

西药考试科目

西药一:包含药物分类与命名、药品标准质量要求等。

西药二:涉及镇静与催眠药、抗癫痫药等。

西药综:包括药学服务的对象、模式与内容等。

公考科目法规:涵盖健康中国战略、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药品安全与相关管理制度等内容。